【招聘公告】泰安市公安局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
泰安市公安局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
根據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(統(tǒng)稱輔警)招聘工作有關規(guī)定,泰安市公安局委托泰安揚帆職業(yè)介紹有限公司,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職位
計劃招聘輔警40名,其中文職輔警12名,勤務輔警28名(定向退役士兵8名)。具體招聘職位、招聘計劃及學歷要求等資格條件詳見《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輔警職位表》(附件1)。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,不具備執(zhí)法資格,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(jiān)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。
二、應聘條件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
(二)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品行端正。
(三)年齡在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間出生)。
(四)具有高中(中專)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工作能力。
(五)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。
(六)具備應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。其中文職輔警應具備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,有較高的文字材料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,熟練應用各類辦公軟件;責任心和原則性強,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。
(七)勤務輔警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.6,文職輔警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.0,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,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,無色覺異常,無嗅覺遲鈍,無紋身,無肢體功能障礙。
(八)同等條件下,優(yōu)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、輔警的配偶子女,退役軍人、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者見義勇為英雄、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(yè)生,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(yè)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。
(九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應聘:
1.參加非法組織或者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2.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;
3.編造、散布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、損害國家聲譽信息的;
4.因吸毒、賣淫嫖娼、賭博受過處罰的;
5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者強制隔離戒毒的;
6.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的;
7.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8.有嚴重失信行為的;
9.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(yè)生(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);
10.國家和省規(guī)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報名程序
采取統(tǒng)一時間、網上報名、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。
(一)報名時間:2022年4月11日—4月24日(現場確認時間為: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7:00)。
(二)報名地點:泰山區(qū)東湖路岱廟派出所對面盤古天地南門9棟401室。
(三)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:
1.報名者需要網上報名,先填寫電子版《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2),按表格填寫要求分別認真填寫;
2.填寫完畢電子版《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后按照報名職位命名(主題命名格式為:姓名+身份證號+所報職位),連同以下證件電子版: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、戶口本、學歷證書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(白底)、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(學信網打印,網址www.chsi.com.cn)、個人信用證明(中國人民銀行出具)、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(戶籍地派出所出具),發(fā)送至指定郵箱:ldjyfzj@126.com
3.郵件發(fā)送成功后,先撥打電話6223579,6631498,咨詢郵件填寫是否正確;工作人員確認登記表填寫無誤后,向報名者郵箱發(fā)送報名群二維碼,并在報名群內通知報名人員現場資格確認的具體時間(各招聘環(huán)節(jié)的具體通知均通過該報名群下發(fā)),由本人按照通知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揚帆公司進行現場確認。
4.現場確認時,報名人員須14天內未去過中高風險區(qū),并由工作人員查驗健康碼、行程碼。提供如下材料:①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;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、戶口本、學歷證書及經工作人員檢查合格后的《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(2份),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(白底)3張;③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(學信網打印,網址www.chsi.com.cn)、個人信用證明(中國人民銀行出具)、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(戶籍地派出所出具);④《應聘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》(附件3)。
5.工作人員將依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,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,并當場簽訂《應聘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》(附件3)。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,如有弄虛作假、違背誠信承諾、隱瞞從事公安機關工作經歷及有關情況的,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。
四、筆試
筆試滿分為100分,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從事招聘崗位工作須具備的基本素質,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公文寫作及法律基礎知識、時事政治和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等。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。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。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,按照應聘崗位招聘計劃1:3比例(文職輔警1:5比例)確定參加面試人員,達不到規(guī)定比例的,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。
五、面試
面試滿分為100分,采取問、聽、察的方式進行,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、基礎法律知識、綜合分析、組織協調、語言表達、邏輯思維、應變反應、人際溝通等綜合素質。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。面試結束后,按照筆試、面試成績各占50%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。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,尾數四舍五入。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,按照應聘崗位招聘計劃1:2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,如綜合成績相同,則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選。
六、體能測評
體能測評工作主要參照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(暫行)》(附件4)執(zhí)行,體能測評項目為3項,分別是“10米×4往返跑”“1000米跑(女子800米跑)”和“縱跳摸高”。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,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,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。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,不計入應聘人員考試成績。參加體能測評前,須簽訂《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》(附件5)。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,應在測評后3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,逾期不再受理。對冒名頂替、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規(guī)定的,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。應聘人員未按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,視為放棄。體能測評綜合成績1年內有效,招聘職位或輔警崗位出現空缺的,依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候補體檢(不服從安排、自愿放棄的除外)。
七、體檢
體能測評合格的,根據綜合成績排名,按照招聘職位人數1: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。體檢在指定的醫(yī)療機構進行,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山東省人社廳、衛(wèi)計委、公安廳《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不按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參加體檢的,視作放棄。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,體檢不合格的,不進入政治考核程序。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八、政治考核
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關要求進行,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。因應聘人員放棄體檢、體檢或政治考核不合格、考核結論為不宜招聘為輔警造成的崗位缺額,招聘單位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,依次遞補體檢、政治考核人選。
九、聘用及待遇
經體檢、政治考核合格的,確定為輔警擬聘用人員,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,公示期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由勞務派遣公司統(tǒng)一簽訂勞動合同,派遣至泰安市公安局有關部門工作。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,試用期2個月,試用合格的正式上崗工作,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。合同期滿后根據有關規(guī)定,決定是否續(xù)簽勞動合同。
聘用人員工資薪酬2400元/月-3700元/月(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),根據崗位特點和考核情況據實發(fā)放,依法為輔警辦理基本養(yǎng)老、基本醫(yī)療、工傷、失業(yè)、生育等社會保險,繳存住房公積金,統(tǒng)一配發(fā)輔警服裝。
十、有關說明
其他未盡事宜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本公告由泰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。
咨詢電話:0538-6223579;0538-6631498;0538-8276879。